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节能评估

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节能评估

2016-12-0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是依据《》和《》,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由制定并于2010年9月17日发布施行的一项部门规章。该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未按该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该办法内容共包括5章25条3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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